债权人会议究竟有哪些内容呢
1. 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;
2. 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;
3. 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;
4. 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;
5. 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、财产、债务情况,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;
6. 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、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 ;
7. 讨论通过和解协议 ;
8. 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 ;
9. 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 ;
10. 核查债权 ;
11.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,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;
12. 监督管理人 ;
13.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;
14.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;
15.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;
16.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;
17.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;
18.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。
债权人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破产程序组成部分,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共同利益,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,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,表达债权人意志,协调债权人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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