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物命名
配合物的命名遵循以下规则:
1. 配合物内界命名 :
配体数(汉字)—配体—合一中心原子及其氧化数(罗马数字)。
配体名称列在中心原子之前,不同配体之间以中圆点“·”分开。
配位数用中文数字表示,放在配位体名称之前。
中心原子后括号内的罗马数字表示中心原子的氧化值。
2. 配合物外界命名 :
如果外界为氢离子,则在配阴离子后缀以“酸”字。
3. 配体排列顺序 :
无机配体在前,有机配体在后。
先列阴离子配体,后列阳离子、中性分子配体。
同类配体按配位原子元素符号的英文顺序排列。
配位原子相同时,含原子数目少的配体列在前面。
4. 特殊命名 :
配合物可看作盐类,若内界是阳离子,外界必是阴离子;若内界是阴离子,外界必是阳离子。
配合物中含有多种配位体时,它们的排列次序为:阴离子配位体在前,中性分子配位体在后;无机配位体在前,有机配位体在后。
5. 例子 :
对于配合物[Pt(NH3)6]Cl4,其命名是四氯合六氨合铂(Ⅳ)。
对于配合物[Cu(NH3)4]SO4,其命名是硫酸四氨合铜(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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